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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昇公糧稻穀品質及維護農民繳售公糧權利,請農友種植公告之優良水稻推廣品種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09-07-14
  • 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109年7月13日農糧中(雲)字第1091150159號函、糧食管理法第13條、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款及公糧稻穀驗收標準第2點規定辦理。

    二、鑑於近日因有農民種植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109年度優良水稻推廣品種,因而喪失繳交公糧之權益及引發收購爭議,爰此,為維護公糧稻穀品質及保障農民收益,請擬繳交公糧之農友種植優良水稻推廣品種。

    三、檢附109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一覽表(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