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中國文化大學為執行「諸羅樹蛙族群遺傳結構與中小尺度地景之關聯性」計畫,申請於本縣進行調查採樣1案,業經雲林縣政府原則同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9年3月23日府農林二字第1090515521號函辦理。 二、雲林縣政府原則同意中國文化大學生命科學系陳怡惠副教授等3員為執行「諸羅樹蛙族群遺傳結構與中小尺度地景之關聯性」研究計畫,自本函核准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於本縣斗六市、斗南鎮、虎尾鎮、西螺鎮、林內鄉、古坑鄉、莿桐鄉之諸羅樹蛙棲息地以來函附件一所示方法採集。 三、本案執行調查作業期間,應遵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21條之規定,若採集時發現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應原地釋放,不得攜回。另於調查時,應攜帶服務機關、機構之證明文件及本同意函以便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