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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評選作業,請有意研提計畫之單位於本年3月27日前,將計畫簡表等評選資料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09-03-17
  • 內容:

    主旨:為辦理本(109)年度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評選作業,請有意研提計畫之單位於本年3月27日前,將計畫簡表等評選資料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輔導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審查作業規範(以下稱「創新行銷計畫審查作業規範」)辦理。
    二、為輔導轄內有意辦理國產農產品行銷計畫之單位,推動地產地消及多元行銷,運用多樣化行銷策略,推廣新鮮、安全優質之當季特色農產品,提升執行單位辦理國產農產品行銷效益及經費運用效能,採共同研提、評選及審查作業。
    三、計畫行銷主題為國產蔬菜、水果及花卉等農產品(不含米糧及其加工品),申請單位須自備計畫總經費25%以上配合款,計畫內容及農產品攤位組成比例,應符合創新行銷計畫審查作業規範。
    四、農產品展售活動之實際攤位販售情形與計畫內容、攤位明細表及作業規範不符者,每日每攤以2,500元計,扣除補助金額。
    五、本次審查結果僅為審核各單位優先補助次序,本分署將依農糧署所核定計畫額度內編列核支各單位所請補助經費至經費用罄為止,並視整體計畫申請情形彈性調整各單位所請補助經費額度。
    六、有意研提單位請於本年3月27日(星期五)前函送行銷計畫簡表等資料至本分署,預定於本年4月10日(星期五)辦理計畫審查作業,申請單位應出席且進行計畫簡報,未出席者不予列入評選。
    七、檢送「輔導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審查作業規範」及「中區分署輔導國產農產品創新行銷計畫簡表」各1份,請詳閱並依限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