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申請人申辦畜牧場登記應檢附文件
1.代理申辦畜牧場登記委託書(自辦者免附)。
2.畜牧場登記申請書(網路可供下載)。
3.負責人或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文件。
4.地籍謄本及土地登記謄本。(自上開謄本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5.畜牧場經營計畫書。
6.畜牧場位置及畜牧設施配置圖。
7.主要畜牧設施說明書。
8.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自有者免附)
9.畜牧設施使用權同意書。(畜牧設施自有者免附)
10.「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汙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或「排放許可證」或「檢附環保單位或認可代檢測機構放流水檢驗合格報告(自上開合格報告申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或「無排放水畜牧場會勘簽單」